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Fed)负责履行美国的中央银行的职责,这个系统是根据《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于1913年成立的。这个系统主要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等组成。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别称美国联邦储备局,简称美联储。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为美国最高货币政策主管机关,负责保管商业银行准备金、对商业银行贷款及发行联邦储备券。FED共分三层组织,最高为理事会,其下是12 个联邦储备银行和各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以「独立」和「制衡」为基本原则。在制衡方面,该局的七名理事(包括主席、副主席在内)悉由总统提名,并需经参议院同意。对于货币政策的决议,如调高或调低再贴现率,采用合议兼表决制,一人一票,并且为「记名投票」,主席的一票通常投给原本已居多数的一方。总统固然可以掌握理事与主席、副主席的提名,但一经参院通过,任期长达十四年,最多可能历任五任总统。
至于独立性方面,FED以人事独立与预算独立最为人称道,除理事会之外,另外还设有联邦公开市场操作委员会(FOMC),负责较长期的货币决策并依据外汇指导原 则、外汇操作之授权作业与外汇操作程序进行外汇操作。
由于美元在国际货币市场的强势地位,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在外汇市场的干预行动尤受汇市瞩目。日圆因贸易顺差而大涨时,日本央行如果要成功干预汇市,最好获得美联储的协助和配合。
联邦储备局也是制定美国货币政策的首脑机关,1993年10月起,美国经济景气快速攀升,有引发通膨之虞,多亏当时也是现任联邦准备理事会主席格林斯潘(Green Spain)在不顾民意及政治压力下,连续七次调高重贴现率,使美国经济软着陆成功,免于通货膨胀的威胁。
联邦储备银行区域由国会组建的作为国家的中心银行系统的操作力量的12个联邦储备银行,是按照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会员银行是美国的私人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是否加入全凭自愿而定。加入联邦储备系统就由该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但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对这部分资金,联邦储备系统不付给利息。 12个联邦储备银行在克林顿竞选总统之前,美联储就已经运用货币政策这一“唯一杠杆”对经济进行调控,即把确定货币供应量作为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并正式决定每6个月修订一次货币供应量目标。